前天婆婆陪我去产检,回去的时候,正好遇到公交来了,我们还离它100来米的样子。我肚子大这几个星期痔疮又发了,走路特别不舒服,所以走的特别慢,婆婆就自己跑过去想先刷两个人的卡让公交稍微等我一下下。哪知道跑着就摔了,腿就这么断了。我心里蛮不好受的,婆婆也算是因为我才受的伤,所以这两天我忙前忙后的也没什么怨言,但我现在还在上班,这两天也是打着身体不舒服的名义请假照顾婆婆的。就想说姑姐来照顾下。没想到她竟然说,她三不五时来帮个忙可以,但要她每天来照顾,要给她3000的一个生活费。说顾着婆婆这边,家里就没人做饭了,要给钱给她老公还有儿子在外面吃。还说要不是陪我去产检,婆婆完全不会受这个罪的,现在出了事要她来照顾,她也不能吃这个亏。
还好这些话都只是跟我和我老公私下说的,公公和婆婆听到了不知道会怎么想。我们感觉姑姐有点把婆婆住院全部怪到我身上的意思,并且拿这个事情说事让我们给钱她。我和老公本来是打算姑姐来照顾,给个2000块钱,她平时买东西也方便点。除了这些医药费还有她吃饭跟妈妈买东西什么我们也都报销。但她得意思是,报销肯定我们负担,婆婆的生活费2000太少,至少4000,还要单独给她3000的生活费给她家用。真的有点被气到了,中午和老公商量了下,决定请个护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