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里突然停电,别人家都没有停,以为跳闸了,叫来物业,才发现,我家跟隔壁家的电表接错了,简单来说就是我每月交的电费其实是给隔壁交的,隔壁每月交的电费是给我加交的。
隔壁家是出租用。
小区去年交的房,已经一年多了。
前几天我才交的200多块电费,今天以为没电费了又交了一百电费。没想到是给别人交的,
隔壁家的租客上个月就走了,隔壁家几个月没交电费了,今天被供电局断电了,断了我家的电。
我想问下,这供电局会不会认为是我不交掉费,影响我的信誉啊!
还有,现在冰箱里的东西再不来电,估计就会坏掉。这损失怎么算?
这耽误的事情怎么算?
物业的错误,难道要我来买单?能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