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今年1月11号在武汉市第四医院因手部骨折手术死亡,我决定用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于1月14日委托我的律师去武汉市第四医院复印我妈妈的完整病例,被医院各种理由推诿长达2个多月。于是我在今年4月投诉武汉市第四医院违反国家卫计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2019年4月22日,武汉市卫健委将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任立权主任叫至武汉市卫健委信访接待办公室,代表武汉市第四医院回复我对武汉市第四医院的举报。期间武汉市卫健委信访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武汉市第四医院医院的确是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这个问题他们会发文给武汉市第四医院要求他们处理。之后我询问武汉市卫健委工作人员,武汉市卫健委是否会对武汉市第四医院进行处分,听闻我的问题,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工作人员任立权立刻对我大吼:凭什么处理我们医院!随之对我展开了激烈争吵和吼骂。在此之前我没有跟武汉市四医院工作人员说任何话也没有与他发生争吵,当着武汉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的面之前对我一个受害者家属进行辱骂,让我感到人生安全受到了威胁。我只是还没有结婚的90后女生,我独自一人在武汉市卫健委的办公室,面对着数名年纪比我大一大截的男性工作人员,他们就这样吼我一个小姑娘。
武汉市第四医院任立权身为医务人员并代表了武汉市第四医院来进行面谈,不遵守职业操守,辱骂患者家属的问题。武汉市第四医院作为三甲医院,不严格施行相关制度,反而率性而为,公然违反法律的明令规定,是对患者健康权、生命权的严重不负责任,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领导身为医院代表,公然在武汉市卫健委面前辱骂受害者家属,在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前提下对于患者家属人身安全让已经遭到重大威胁,全世界都在说打击医闹,那为什么武汉市第四医院可以明目张胆的违法还可以随意吼受害者家属,这是黑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