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我说的这件事吗?如果不相信,就当小说看吧。
狗不是我的狗,也不是他的狗(以下通篇的他都是指我男人),是丽江客栈的狗;
我和他不是新欢,不是蜜月,不是劈腿,也不是婚外恋,我们是从小就一起混吃混喝混世界,长大后各自谈恋爱,后来后知后觉在一起之后就死磕的青梅竹马。
我们有死磕的家庭、死磕的环境,还有死磕的朋友圈……一切都熟悉到放屁剔牙都不用避讳的程度。我们很久以前就攒着年假,谋划着离开死磕的一切,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地方去生活十天半个月。透透气再回去与之前的一切继续死磕。
Z后之所以选择云南,选择丽江,因为它够热门,也够热议。可是现在我只想说:“***ing!该死的丽江!”
PS:本文出自天涯
转载的朋友
本帖Z后由 浅色寂语 于 2010-7-27 16:1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