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有2个月了,在协和生的。出生就请了协和的月嫂,星级的真贵,请了个3600每月的。
当时说好3天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不给钱。第一个月嫂一点经验都没有,差点把孩子压s,不讲卫生,喂孩子又喂不到,不到36小时就要求换人。第二个是蔡甸的,还不错。就从医院带回家了。
没签合同,我要求签合同,那个康宁护理公司说不用签。唉,失误啊,月嫂每周休息2天,节日算双倍。2个月一扣就一个月半月。在同事的提醒下,看了一下健康证和技术职称,nnd健康证居然在2010年1月就过期了,技术等级居然是初级的。算了还是给月嫂结了帐。
哪晓得过了几天,更无耻的事来了,那个康宁公司居然派人上门讨要第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还tm按星级3600每月(一月按25天)算。我当时不同意,试用期不合格还能按照合格的星级月嫂给钱么?口头约定试用期不合格不给钱,现在居然来讨钱。
我该么办啊,天天打电话骚扰。没书面合同支持我的主张啊,把钱给月嫂也没有要收条。
姐妹们一定要懂法啊。
本帖Z后由 pc3w 于 2010-7-9 13: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