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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杀人前Z好拿个博士
1日投毒 16日去世 受苦真不是一般的 中途有大把的时间机会说出来 结果选择沉默 。。。。。
什么个情况哦
把那些签名屋滴的人毒死了,看还有几个能求情的。谁会给黄洋机会?以后搞得杀人不偿命,杀人没人管就舒服的。
忍不可忍才走这一步的。我觉得不应该判死刑。
只希望以后别再发生这种事了.....
还是复旦法学院的学子求情,真是可笑至极,不知道这些法学院的学子在学校里学的是什么,懂法吗?
无语了!!
法理不外乎人情,但是要求情也应该是取得被害人家属的原谅,而不是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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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者是他们家属看他们还会不会求情,讨厌这些假好人
犯了错就应该受罚,要不然法律就显得很苍白了
孙维呢,朱令呢。
其实死了一个再死一个,真的也是很可惜的,但是他做错了,承担后果是应该的。只是,如果黄洋的父母愿意宽恕,那就另当别论了
来搞笑的吗?懂法吗?这人杀人这次还能抓住,放了他,有了经验积累,下次杀人还能抓得住吗?这样的联名书是为了什么??
不可思议,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要求情,唯一有资格的人只能是受害人家属!
在寝室饮水机投毒是多么恐怖惨忍的事情,万一同一寝室其他同学回来了,隔壁左右的同学喝了,后果不堪设想!这么高的学历做出这种事情心里多少有点变态吧,就算他免死,这一辈子他也过得不快乐,也许真就生不如死了!
如果他真还有人性的话,也不愿苟活于世吧,如果他真的想好好活着,当初就不该那么冲动,人命一条,这是不可原谅的。。。
貌似这些人学识更高更脑残~ 减少死刑? 减少死刑要是能换来犯罪减少还差不多 可现在日益增多的犯罪还减少死刑? 我觉得他就是该死 死还不能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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