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王艳和王志才结婚十周年。那天清晨,王志才就伏在她耳畔,“天涯落拓谁知己,十年已过依初识。”中午王艳收到一个大花篮,卡片上写道:“要想美好度过一生,要两个人结合……十年已过,谨以此名言送予爱妻。”她对丈夫说,她想陪他一直到老。不是一个人还有球球。
王艳的豪门经历告诉我们征服婆婆比征服老公还要重要。据说王艳可以这么顺利嫁入豪门,多半是其婆婆的功劳,婚前王艳就很懂得讨婆婆欢心,照顾婆婆的脾气秉性,事事让着她顺着她,这样一个明事理的媳妇人选,哪家婆婆不喜欢呢?如此看来明星嫁入豪门还是需要点儿情感投资的。
看看。。
有钱真好
豪门,生儿子,婆婆爱,天呐,这是几辈子修的福分咯
豪门啊。。。
he he ...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搞房地产真心好弄钱
也就100来万把
看完了 只能说声哎~~~~~~~~~~~~~~~~有钱人啊
不怎么熟悉!
以前看报道好像不是这么说的捏
好像她老公的妈妈是清朝贵族的家世,看见王艳演的晴格格后,感觉很和眼缘,才让儿子跟她接触
不是说他大儿子就是以前跟周迅谈过朋友那个阔少吗?
怎么突然被洗白了,呵呵
不是吧,她找的老公好像有个蛮大的儿子了,跟她是二婚
她老公不是有个年纪很大的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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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二婚的
那时候看还珠就好喜欢她啊
低调的幸福才是长久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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