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七月份生伢,11月休完产假上班,本休四个半月,实际只休了三个半月,合同12月到期,现哺乳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让我协商离职因公司现在没有工程也没有工作量,我来公司五年,合同工资3750,加餐贴电话实际4150,应该赔11个月工资5年?双倍+1个月提前通知金,现公司只赔一万,把生育津贴给我,或降薪到武汉Z低工资1200上班到哺乳期满在离职让我签字,我不同意!
里面有一个情况我原来是甲公司,去年甲公司让我们签到乙公司,两个公司是实际是一个老板,但本人社保还是在甲公司交,请问我去劳动局告胜算多大,甲公司刚被一家大集团收购了,正在办交接样的!还有公司12月初刚跟我去办了生育津贴,估计二月份下来,请问我现在找一家单位挂靠交社保,这钱能打到新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