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小编推送至首页,太意外了!感谢意粉的关注!
LZ于14年12月29日入职,公司于1月15日以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了。除开元旦休假3天,实际出勤天数15天,每周5天8小时,实际上早8点到晚8点,周六周天强制性加班,明确的说这不是我想要的工作。去之前就打算只做到过年,没想到这么块就闪人了!
两餐免费的工作餐
LZ算了一下工资,与到帐的工资有极大的差异,当时就打电话给核算薪资的人,问工资是怎么算的,然后我很无语的挂掉电话!
下面来看看薪酬是怎么算出来的:
直接贴上工资单的截图
平均每天100都没有,而劳务工每天是121
一个劳务工上15天班都有1800多了
各位看出这个里面的问题了吗?
双休日加班11小时
按照劳动法相关法规:工作日加班是1.5倍,双休日加班是2倍,法定假日是3倍
这些加班时间都被核算成167的标准工时了,一千匹草泥马奔向薪酬核算的她!
准备下周一去拿工资条,然后去劳动监查投诉举报,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本帖Z后由 fee1206 于 2015-2-9 19:2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