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09日11:15国家发改委网站
[导读]发改委今日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分为每月超过110度与140度将涨价两种方案。电价实行三档递增,其中Z高档超额电量每度上涨不低于0.2元。发改委称70%-80%的居民电费支出将保持基本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意见的公告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逐步建立公平负担的电价机制,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ZF工作报告》中关于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传真请发至:010-68501785
网上提意见,请登陆: http://www.ndrc.gov.cn/jtdjyj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方案1每月用电210度电价维持现有电价,三年不变超出部分上涨不低于5分钱超出部分每度涨价不低于0.20元方案2每月用电270度电价每度电涨不低于1分钱超出部分每度涨不低于5分钱超出部分每度提高不低于0.20元阶梯电价分档两种方案(腾讯财经制表)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可供选择的指导性方案
方案一: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70%;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0元。
方案二: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起步阶段电价每度电提高1分钱左右。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0元。
上述两个方案涉及的全国平均电量分档标准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选择修改完善的方案用于指导各地。
(三)各地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区、市)人民ZF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
实施范围
(一)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三)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答:这是很多居民都关心的问题。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具体看,用电量不同,居民家庭的电费支出影响是不同的。
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例,如家庭月用电量为9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按方案二,则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30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3元钱。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3.9元钱。可以看出,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均用电量在第一档电量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基本不变;月均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的用户,用电量越少,增加电费越少,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越多。【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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