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姐们,平时是个热心快肠的人,心也蛮善良,大概半年前,帮别人做了个媒,她是男方的介绍人,女方是这姐们另一个好朋友的闺密,于是男方女方见面了。两人都是离异的,双方离婚时没有孩子。现在女的怀了孩子,他们就准备结婚,两家就商量结婚事宜。女方家是湖北周边的,提出让男方派车到老家去把女方家亲人接到武汉,找个宾馆租两间房,让女的从宾馆出嫁。结果前两天聚会,这姐们的老公就说, 这样不好,不热闹,提议到女方家去接亲,找八辆车,早点出发,现在天亮得早,来回几个小时,时间足够了。女的就听进去了,觉得这样更好,就要求这样办,男的不同意,要求选女方家人提的方案,两人就吵起来了。两人都倔,都不退让,为这,僵持不下,结果就分手了。现在我姐们要带女方去做人流(人流费用男方出)。然后我姐们还要把这女的接到自己家里去招呼做月子。因为女的是外地的,一个人在这边,没有人照顾。现在我这姐们都悔死了,弄得自己里外不是人,和老公呕气不说,还要出钱出力。唉~我觉得‘媒婆’真是当不得啊!好,则罢;不好,得罪一湾子人!另外,那个男的也是的,伢都有了,又是二婚,在一起不容易,就依了女方算了咧。你们说,我这姐们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