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小心进入一家希难公司,经常罚款,有员工捡了一个掉地上的水果吃,被罚300还是500,具体我也忘了,地板破了好久,老板突然看到,就罚了当时正好不幸路过的员工300块,这种莫名其妙的罚款还有很多,每个月收的罚款单厚厚一大摞,楼主也未能幸免,所以拿着罚款单离职了,因为以前有员工拿罚款单告过该公司,所以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罚款单一律不给员工,我得到这张单子也是因为该公司有个专门写罚款单的员工离职才给我的,至从我拿到这个单子,就不停受到该公司的威胁,入职到现在一分钱没发,一气之下告上劳动局,就在今天公司还诬陷我诈骗他们,说我偷了他们重要资料,JC开口第一句就是要我把资料还过去,在这里也正好问下,没有任何证据,就凭他们一面之词就可以报案吗?JC都可以不查清楚,就直接找我要本来就不在我手里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