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武汉车子,在一月4号襄阳一国道路边因为下雪路滑车子刹不住的原因撞到一路人,报了交警和保险,但都没来现场。因为车速本身慢,她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事,就说头有点闷,腰有点疼,要求去医院拍片子看看,如果没什么事就算了,到医院拍片子240块钱,医生说骨头没事,身上疼是软组织损伤,就叫回家观察两天,出了医院由于暴雪班车停运,公交车的士都没有,我又把她送回她村附近,(第一乡间小路不好走,第二怕她家人和村民找麻烦不让我走)她下车后说这两天不能上班要休息,我微信转了500块钱给她,本来以为就完了,昨天晚上她打电话我说身上还疼要去襄阳市大医院复查,叫我继续打钱给她。我让她先去检查,花的钱把单据给我,我给钱她,她不同意,我给保险打电话,保险不让我再给钱她。本来这740块钱我不打算用保险,现在后续不知道会怎么样,我手上还没有交警大队开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后续钱用的多就要动保险了,但是没有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不给报销,我现在该怎么办?是自己先去交警大队拿责任认定书还是不用理她,我一方去交警大队会给我开责任认定书吗?当时也没有拍照,如果我不理她,她会起诉我逃逸吗?谢谢大家支招,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