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婚前买了一套房,只写了我的名字,贷款人是我,目前还有贷款15万左右。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只写了老婆名字,贷款人是她,目前还有贷款60万左右。
但是两个房子都很小,且隔得很远,小孩需要老人带,不够三代人一起住。
婚前买的小房子在幼儿园附近,小孩还在上幼儿园,还有两年多才上完,所以婚前的房子目前不能卖。婚后买的那个小房子是个学区房,也不能卖。
请问,能否我先将婚前买的房子贷款还清,过户给我老婆,然后假离婚。婚后买的那个房子则继续以我老婆的名义还贷款。这样两套房都是我老婆的。这样下来,我就有资格在幼儿园附近再买第三套房给老人住。
如上流程,是否有问题?婚后的那套房,离婚时是否需要将贷款结清,才能分给我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