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买了一套房子,说好利率上浮30%,定金也交了,合同也签了。
3.26突然通知,利率要提高到40%。除非提供付定金的银行卡转账截图。
我尼玛。1个月以前我怎么知道付定金必须银行卡转账。现在坐中介里签合同,不都是现场要么给现金,要么支付宝转账。
而且我老公是主借人,签合同时候再出差,签合我人一个人当天签的我付的定金。银行以不是我老公银行卡转账为理由,要提高我的利率!哪个条款说了,夫妻2个买房子,不能老婆付首付的。现在银行好歪啊
我还!
这个要怎么维权啊!
按照我这个法律白痴理解,你银行3.26出的通知,第一没有公文,第二就算有公文,你肯定不敢白纸黑字写我3.26的政策,从3月1号开始实施。有哪个角度可以从法律层面告赢他们不?
银行就扯着说,我们不是银行卡转账,是支付宝转账。就算明确有对方收款人是房东名字,而且虽然支付宝转账,扣的银行卡的钱,银行卡明细有转到对方户主支付宝。银行就是不认,非要给我上浮。
本帖Z后由 绿芯儿 于 2018-3-29 15:0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