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这个帖子主要是想问下,投诉渠道。~~越多越好 任何我都可以去试。(有好论坛可以推荐,有好渠道可以推荐,没满意结果我直接上门银保监,电话都是难接通的,去的话找哪个部门?)
4月12号,实在是太恶心了,收到得意平台信息说不能放别人图片,打了马赛克也不能放?
4月11号下午3点55分跟新:接到派出所的电话,JC说我这几天没有闲着,所有都录音了,JC说了,拘留只会拘留我们父女两,不会拘留银行,我问为什么?JC说因为你先动的手,难道还手打人的人就不用被拘留?JC说不用,为什么?因为我先动手,我说:你们视频看了,是我要照她名字牌的时候她用手推我2次,然后站起来骂人,我才用信封丢过去的,随后吵起来打架。你们JC不是只看事实嘛?已经看了视频为什么就没发现是她先动的手? 双方被拘留还是我们父女两被拘留我会咨询律师。这个我肯定要弄清楚。所以今天我是被警告了是吗?让我别乱发帖子
谢谢得意伙伴给的意见,我到现在才意识到,是我用手机照前台B名字,前台B推了我,手机照都是糊的,有手机里面有照片证据。她在站起来骂我,然后我才用信封丢她,这才开始砸东西,在警局也是被JC骗,青山人,青山警局多少有熟人关系,JC根本就不问事情原因,当时也没有想到是她先推了我。在警局问过JC,我和我爸的伤怎么弄,不用验?JC一句你身上伤怎么来的。完全直接忽视,避而不谈。
去银行办理业务---打假----公安局 文字能力不太好,希望能给意见怎么处理?打了客服投诉,那边就跟机器没区别,说是3个工作日有回复。
2个前台 A是业务出错的 B是半毛钱没关系的 但是Z终是把B给打了(前台都是女的,我也是女的),办理银行中国银行青山支行,建设五路路口
有的朋友说我把经过写的很清楚,但是自己打人却很少写。在这我写下吧。其实打架也就持续2分钟左右,大厅有保安都来的很快。我动手都是直接拿桌上广告拍丢的 ,大概都了3次。可能也还加了一脚。丢的估计东西狠点把前台B砸到。
4月9号去中国银行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因为还贷银行都是指定的又比较远。11点15左右到达银行,青山那边,到达银行和前台说办理房屋提前还贷,前台拿我身份证取了号,很正常的流程,等号。等了15分钟过去没任何反应,因为我好是C开头的 ,叫的连开头都不同,因为时间比较急,我就去前台问了,是到点下班了还是号取错了。前台A看了我的号说,没问题的你去等着。行吧,我等。等到我的时候12点5分,去柜上办理业务,我说提前房屋还贷,工作人员说不在我们这边办理,在旁边低柜去办理。我又去低柜,柜台员工又和我说下午2点再来,我的天啊。我等了将近快1个小时了,还要下午2点。我出去到了前台,我就问A为什么取号给我取的错的,耽误我时间,中间我还来问过一次前台都没理会。前台A直接丢一句我记得你,你来问过,是你自己取的号,我自己取的号?我就奇怪了,你给我刷的身份证怎么就是我自己取的了?死活不承认,一口咬定你自己取的,没有问前台业务导致错误。因为我这个人脾气确实也不太好,又等了这么久,还被扣上自己刷号错误,矛盾就开始了。我说银行都有监控,调监控看,自己做错的事情要承认,为什么要往别人身上推卸,本来一句不好意思,道歉的话就算了的。前台A说监控只能自己看,然后就进去了,一进去又是半个小时,看完监控直接回前台坐着,看回来我又过去问,你回来说声结果吧,前台A说:我又不知道你在哪,我还要到处去找你?。我问监控录像看了?谁刷的?前台A说我刷的,你自己把身份证递过来没有说清楚办理业务,我以为你是存钱就叫了个号。我88年的 不算老吧,也没落伍吧?存钱我去存款机我排这么久的队?于是我就说我要找你们领导,把你们领导找来,不理会,前台A说 我以后在不管这事情了,以后别人要叫号都自己刷,我不管,后来过来了前台B,给A眼色让她进去,我再次说要找你们领导,前台B说:那不行 领导不在,现在休息时间,吃饭时间,领导不吃饭?
本来就是前台失误还是这个态度,火真的是就上来了。
中间不重要的就不多说了,领导肯定是没见到的,出了这个事情我肯定是要打电话投诉,我投诉也要知道叫什么吧,于是我就拿了个纸走去前台,好声好气的和前台B说,麻烦你帮忙写下刚才给我叫号的名字,前台B抬头,挎着个脸说:找我干什么?管我什么事,你自己去找她呀,我为什么要写她名字?我想行吧你不写,那就麻烦你帮忙把那个女的叫出来,前台B说:那不行,下午2点你自己去找她,我说那你不愿意叫她也不愿意写那我就记下你的吧,我拿手机上去照牌子,前台B推我,名字没有照下来。前台B这个时候就站起来右转开口就骂人,2个字声音不大但是我肯定是骂人的。我问你骂什么?手上的纸就直接丢出去了。就这样吵起来了。我直接拿了前台的宣传广告拍丢过去。丢了几个把,也记不清楚了,前台B直接从柜台冲出来,抓我头发,把我脖子和手抓伤。这下好,几秒钟保安领导全出现了,见了个齐。因为打人了,所以银行就直接报了警。JC来了。前台B说我头疼,头也晕,手也不能动了。那就去公安局呗。 后面在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