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去年11月底参加工作,在今年3月23日去医院检查看病,但查出已怀孕3个月,在怀孕4个月时,单位就已各种理由说我工作方面这不行那不行!
然后到了产检时间去医院产检,医生开了一周病假,单位没有批,说要她们批假条,必须要有医生给的合理原因,要我重新开,并且还劝我自动办理离职,我没答应;
这个月11号去医院重新开假条,医生说没有重新开的,就又给我新开了一周病假昨天去单位,单位又说不行,这张只能证明5月11号的,还说我的之前病假时间过了3天,12~14号这三天没有假条,就按我旷工算,并且算我自动离职了!还说:贫血是个很常见的病,一般人都会有贫血,之类的话,所以不批!我当时就说:我上次晕倒辛亏旁边有家人在,如果上班在路上、单位里晕倒了,这又算谁的?她们又说自己不是没有人情味的,如果在工作中有这样那样不舒服,可以允许休息会!反正她们就已种种理由来劝我办理自动离职手续,就是不批假……之前一个星期假都没有批,更何况两周的……就是故意找茬要我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