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回复一下大家 已得到武昌江边房管局回复 其实昨天早上就给我打了电话,打了两个,但是我没有接到,回过去又没有人接,然后就在刚刚,房管局那边又给我回话了!
情况是这样的,首先确实是不需要再强制公证了!!!
这里解释下,也就是意味着继承一不需要去法院诉讼,二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就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理公示继承过户! 而在2016年司法部废止文件之前 是必须要刚刚说的法院诉讼或者公证文件其中之一才能继承!现在两者都不用!都不用!都不用!
细心的朋友应该有注意到我上面提及的公示!没错,房管局的妹子说:提供死亡证书和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房管局直接办理是可以的,但是要走一个公示流程。特别问了下,要所有继承人去房管局几次,回答是一次,也就是说所有人一起去房管局一次,就是办公示的那一次,然后公示期是三个月,这三个月你什么都不用在跑,就等着三个月公示期后,其中一个继承人去办理后续的过户事宜就可以了!
然后还让我到56号窗口拿具体的材料表格和流程说明,这个窗口周一到周五都是开的,这个回复我表示非常满意!非常满意!
按她这样说 这意味着 正常情况 你只需要克房管局三趟,第一趟,克56号窗口拿材料表格和流程说明,第二趟所有继承人一起去房管局办理继承公示,第三趟,三个月后其中任意一个继承人去办理Z后的过户事宜。
完美!
顺便说下 我也跟房管局的妹子提到说我去过房管局咨询说要我先去公证再来办理的事情,房管局的妹子给出的回复是 一楼咨询台一般都会建议去公证,原因是去公证处公证完的话大概只要十五天就可以办理完继承过户,而走房管局的公示流程要三个月。
虽然我嘴里只说了个懂了,谢谢!但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房管局咨询台不厚道!是吧! 建议先去公证处和先去公证处公证了再来!这是两码事情!很多人和我当初一样根本不知道可以省去公证这个环节和费用!所以以后还想再建议一下房管局不能这样误导大家!应该像这个妹子回复我这样明确说明有两种途径!哈哈!感觉我是事精!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时想起那些说什么都听不懂的人们,又有点能理解咨询台的工作人员
再说一下 关于有位朋友回复说到的,还不如花几千块钱去公证处节约时间成本这一说! 首先我要表明的是 并不是所有人家的房产公证都是几千ok! 这个确实是按不同情况的,有的是按房产评估价格比例的2%,这就有一部分是要上万甚至几万了喔!而且这还没有算公证费材料费人头费之类!虽然这些加起来大概只有一千左右,但是你去公证处准备的资料并没有比直接去房管局要简单,基本材料都是一样的,而且去公证处公证也是要全部继承人都到齐,也是要在公证处预约时间的,根本就没有比去房管局简化!换句话说,如果你在房管局办理公示资料不全的话,你去公证处公证 基本也是资料不全的啦!资料其实都很简单,死亡证明,关系证明,那些拍墓地还有就是我说到的档案问题其实还是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啦! 所以说除了费用外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一点,就是公示期三个月,但是你跑公证处办公证也得时间吧!然后公证了的材料到房管局办也得十五天吧!
所以算下来就在多两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可以节约几千到几万,以及少跑一个部门。当然我说的前提是你不急到马上要去卖继承的房子的情况下,急到转手的就另当别论了哈!
准备下午回去房管局拿资料哒!具体我办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和我具体办下来的时间 到时再来和大家分享哈!
Z后顺便给市长热线点个大大的赞!我想说每次我遇到这些因为自己太渺小无法解决或者到处碰壁的问题时,我就想到市长热线,而每次都是完美的回复和完美的为我解决了问题!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