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房住不炒!我也痛恨炒房行为。
再说我现在的实际情况。家住四新,婚后2013年买了一套小户型,80多个平方。购房合同写的是老公的名字,全公积金贷款,那时候没有什么概念,只想还款没压力,写的两人共同还款。五年来我们的公积金账号余额还没还完呢。
现在小房子里住了公婆,我和老公孩子,马上二宝要出生。一家六口。实在感觉到了拥挤,把买房提上日程。
我们也不想买远了,就在四新,买个稍微大点的房子,现在的房子留给公婆住,也方便彼此照应。打听了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再买就是二套,首付和利率真的伤不起。除非假离婚。继续打听,因为是婚后买的房且共同还款,需要办理析产,需要将贷款还清,这样我再买才能是首套。问了几个人,说法都不一样。
有清楚的吗?求教大家!是否一定需要还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