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被一个拉水泥的罐车追尾,对方全责,交警过来定责了,后来按照流程走,修车款自己垫付,对方保险公司直接把款转到对方账户(理解不了为什么不是直接打到我的账户)后来打电话,对方一直在推,再后来迟迟不把钱转给我,咨询交警让起诉 ,辛苦准备了资料之后,开庭的时候对方没有到位,再后来律师建议提起公诉,这样就可以冻结对方账户,但是需要我交一个保证金,还说这个过程很麻烦。再后来律师就劝我钱不多(3000多),让我销案算了。。。当时我就问了律师,难道我就该自认倒霉?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挽回我的损失?他们给予的回复是他们也没办法。。。如果都像这样的话,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平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