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一套房管局公房名字是奶奶的,一直是我老头照顾,老人过世7.8年。一直也都是我屋里住到带,后事也是三姑妈跟我老头办的。户口本上也只有我老头老娘。
近几年房管员一直催我屋里克改名字,这就是更换承租人。老头克房管局问了的,房管局说要所有亲戚到场签字才可以办理。
问题是屋里三个亲戚都不在户口本上,这么多年也没有同住,大伯跟三姑妈还好,但二姑妈本身年轻时嫁到襄樊,户口也是外地的(多年也只来过几次武汉,老人后事也未出席)几年前当面提过有点不乐意要钱。现在几年也联系不上。
请问大家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网上查了查有说公房原承租人过世外迁要更换承租人的需要满足本地户口,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本地无房产优先(这些我老头都满足),那么二姑妈是不是没有资格,可以不用出席。
望解惑……不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