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岁,在地产公司工作3年了,公司在几个省各线城市都有项目,孕前出差很频繁,工作内容跑售楼部和工地现场频率很高,发现怀孕之后因为情况不太好,有出血的情况,立刻跟**打了招呼希望可以暂时不跑外勤了,当时**答应得很好,怎料算到我满了3个月后(目前14周,情况暂时稳定),在年底工作量倍增的情况下,仍把原来一起做相关工作的同事安排到了其他岗位,要求我一个人处理和对接全部工作。
Z近连着两天跑了在建中的工地,爬楼爬坡,跳沟踩板,肚子很不舒服,担心孩子有问题,也觉得**百般为难这日子不好过想辞职算了,但非常不甘心,工作三年了,到了这个年龄怀孕生子难道有罪吗?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让公司能尽量照顾一点呢?
求好心人指点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