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租公寓资金断裂,跑路事情多发,我合作的江寓也有类似的问题。
延宕至今,Z后一集,解约大戏,总算上演了。
今年3月份客服A沟通了希望免租2个月,答应了一个月。
6月22日,顾问C打来电话说要解约,并且很着急的提出先签署解约协议,客服说,他们在签署协议七天后腾退房子内的租户。
先看看协议,很清爽,双方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此处有坑啊。
租客并未和房东签署任何租赁协议,人家和江寓的租赁协议是正常有效的,享有正常的租赁和居住权益。
江寓着急忙慌的跟房东解约,自己把包袱甩了,口头承诺签协议七天内腾退租户,腾退不了怎么办?扯皮?
江寓的房东,一定要和他们说清楚,无租约给你,就无租约还给我,么鬼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