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结婚可真是让人头疼。
我一朋友结婚男方彩礼18.8金条50g(三金钻戒不算),订婚当天双方父母高兴,女方父亲就说了句,如果装修没钱,彩礼可以先拿去用。因为是现金,隔天女孩子婆婆就存了,转给女孩子8.8w。(另外10w,是还没给彩礼时,她老公就跟她说的,先借给他妈妈,也就是女方婆婆还债用一下,女孩子就同意了,然后那个金条也是的,还没到女方手上,男方就强调,不是给女方的是要以后留给小孩子的,而且是男方他们家,也就是他爸爸留给孩子的)拿回去的10w后来也一点一点拿出来用在了结婚的事情上,女孩子手上的8.8w平时家里开销用了,但是女方爸爸本意是让男方尽快抓紧装修,结果这彩礼也没用到装修上。这是前提。后来女方就提出多给2万,20.8w算陪嫁,至于男方怎么计划用,女方也不插手了。所以
女方陪嫁:20.8万(包含彩礼18.8)床上用品5.6万的样子15万黄金(压箱底钱另算)
现在马上要办酒了,男方居然提出了办酒女方也要出钱?女方桌数Z多15桌。
现在有几个矛盾点:
1.女孩子觉得婚礼应该男方全包,因为我朋友觉得她等于没收彩礼,而且他身边朋友结婚,都是酒席男方都包了。桌数跟女方也差不多。
2.男方说女孩子就陪嫁2w,难道给了女方的彩礼还算是男方自己的钱?男方还说又不是卖女儿,什么都不陪。
男方父亲让女孩子回家哭哭穷,说是让女方爸妈收到的礼金都用来支付酒席钱,房子没有女方名字,男方也不穷,我就想问问,到底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