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22时,咸宁市咸安区疾控中心收到湖北省疾控中心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谢某某的协查函,咸安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
7月25日,谢某某乘坐高铁(车次G486)到咸宁北与确诊病例刘某某同车次同车厢,谢某某被判定为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谢某某到达高铁咸宁北站后,由其丈夫自驾车接回咸安家中。
7月26日17:35-17:54,谢某某步行到浮山辖区的麦盟生鲜超市领秀城店购物,其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7月27日下午,其丈夫驾车送谢某某到城铁咸宁南站,14:20-14:38,谢某某在候车厅候车,乘坐城铁(车次D5796,08车厢,03B座)到 武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