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丘比特的锤子 于 2012-4-28 16:02 编辑
下午做了一下午的事,再一看,帖子居然被推荐首页了,感谢各位的支持。
希望这篇帖子能引起诸位的重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开始教起,不论开车,骑车,坐车,还是走路,都需遵章守法!!!
早上8点多走汉施公路,从新洲往堤角方向,堵了1个多小时,后来才看到,一辆公交车停着,后面倒着一台电动车,地上一个小孩,身上盖着衣服,小孩的旁边是一对红的,黄的,旁边的路人说,那是一个6岁小孩的脑袋被公交车压没了…………电动车……不知道怎么说了,大人无知,小孩无辜……
尼马禁摩不禁电动车,变动车跟摩托车除了速度慢点,别的不都是一样,摩托车还要驾照,起码还要学哈,个比电动车完全是岔的,都码到搞。看电动车还要出几多事才能被重视。
还记得当时不是说上牌照可以有效管理电动车的么,但是现在看来,有些话不好明说
电动车,真的是害人又害己,骑车人的安全意识为什么就那么差?
注:本文为原创,因首次发帖是直接用AK的安卓客户端发在AK上面(如果得意也有安卓版客户端,我就首发得意了),所以有AK的水印,现在太晚,懒得把相片从手机里面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