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烂的一群人
真丢脸
稀烂的一群人
真丢脸
厉害啊
晕,这些人,相关部门怎么不管一管?
还真不如大熊猫干的专业……
光天化日之下就投,太厉害了,这帮人,不怕曝光啊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不说了撒!JC看着办!
什么便宜都喜欢占,ZF应该狠狠的发这些人,太过分了
........他们以为他们是大熊猫??!!
真是无语了。
他们屋里这差晒衣篙子
回去晒衣服 吧
拿了当晒衣服的杆子吗?
这些人真恶心,素质不是一点的差,应该抓着罚款
国民素质啊 哎~~~
熊猫暴动了
一个个丑恶的嘴脸
吃了?還是去賣?
有照片为什么不抓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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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你妈高人 要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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