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久利 于 2013-1-23 21:49 编辑
本人现在准备和女朋友买房,两家共同出首付,由于我还在上学,女朋友在武汉工作,现在不准备拿结婚证,买房时,房产证上是否有必要写上我名字。昨天看房的时候因为这事,还被女朋友和丈母娘狠狠的鄙视了一顿,觉得我不应该分这么清的。好像用商贷可以加两个人的名字,用公积金只能用女朋友的名字,我们想用她的公积金做组合贷款。请大家给我点意见,好烦躁啊!
还补充几点:1,首付我这边准备出30万,女朋友那边出20万,我和我女朋友一起还房贷。
2,我们感情很深,在一起5年了。准备3年后结婚,女朋友怕对工作有影响,不想拿结婚证。
3,我也很爱她,也相信她,但毕竟这钱是我父母的。
谢谢大家的意见,我已知道答案,大家不用再跟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