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的某一天,我对从大学开始交往四年的初恋女友分手,因为她性冷淡...现在想想,我觉得自己很龌龊。这么多年我觉得无论是对她的思念之苦,还是我现在糟糕的生活,都给予了自己足够多的惩罚。
2008年3月与朋友合开的房产中介公司,因为行业不景气,资金难以为继,合伙人经营观念不和而关门。
2008年8月1日,我坐上了去广州的火车。
2009年1月2日,晚21:00左右,我说,“明天去领证吧?”,她说,“好的”。
那一夜,我对四个月前因为我境遇不佳而提出分手,在我一再的挽留下愿意“试试看”的女朋友如是说。那时,我们真正交往的时间不到半年。
2010年10月25日,我们结婚了。
2011年9月7日,我的女儿出生了。
2013年4月16日,她答应在我支付她28万后就可以签字离婚了。
我和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8个月,两地分居起初是因为工作,后来是因为她怀孕,再后来是因为分开过,矛盾少反倒亲近,现在是因为过习惯了,也不想再这个过下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也不清楚内心渴求什么样的生活,我只知道现在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我独自出钱购买两套房产,并承担三年房贷后,你工作了,每月分担1000元。在共同承担房贷这不到一年的日子里,一而再再而三的就这个事情,给脸色我看,闹情绪,没事找事,与同事吃饭聊天深夜回来,甚至彻夜不归,事后还告诉我,不愿意那么早回来是因为“不想见到我”。
凭什么明明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感情需要磨合的情况下,因为吵架不想见到我,以想跟女儿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决定调回家里上班而不听我劝阻。如果是想和女儿生活在一起,那为什么半年之后你又选择离开女儿到你自己家那边上班到现在呢?其实我知道你是在用“性”来抗议、挑衅。
昨天看到一哥们儿发帖,说自己老婆觉得性生活很脏,对这个很排斥,我想告诉他的是,我硬是被我老婆整出了性冷淡,当然我平时工作很拼命,很累,也没时间想这个。
我们对于生活的理解有太大的区别,我提倡节俭,她崇尚消费,就这一点对生活的杀上面就广了。
洗衣做饭卫生,90%是我干的就算了,从来不帮我妈妈摘摘菜,洗洗碗,做做饭,表面工作几乎不做,就给我妈妈买过一件衣服,那还是我妈妈独自一人带了孩子大半年之后,过年借故工作忙不回家,不给爸爸妈妈拜年,我忍 了还是到你家给你爸爸妈妈拜年,今年突然通知我,“下月开始不还房贷了,你自己看着办”,点燃了我所有的怒火,如果你好好的跟我谈,好好说说你的理由也就算了,既然这么说,于是我决定离婚了,哪怕代价再大。
各位支招吧,我离婚对吗????
老子的婚姻太悲剧了,每天骑自行车绕东湖一圈,看着别人一对一对,过得那么幸福,好生羡慕,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呢?
婚姻真尼玛是噩梦,离婚了,老子再也不想结婚了,一个人过,挺好的,真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