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向各位请教!
1、目前房子还没有交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了,还了半年多的贷款,因我个人原因不想要了,能否主动提出违约退房?(我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
2、开发商有无权利拒绝我?
3、除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以外,还需要承担其他的费用及风险吗?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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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合同上关于违约的条款(是否可以理解成只要我愿意承担违约金,就可以退房):
第二十条、出卖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按原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上涨,出卖人还需向买受人支付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与原房价款的差额。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按原房价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下降,买受人还需向出卖人支付原房价款与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的差额。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患了重病,可能无力继续支付月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