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几年前买了二手房,结果现在lz需要落户在这个房子(lz市内集体户口),手续都办快完了,民警告诉我的房子已经有人落户了,我不能落户,就是原来的房主!
当时买房的时候房子上是没有户口的,那时候原房主连房产证都没办,而且后来我发现一个让人震惊的事情,就是他落户的时间是在我房产证日期之后的!
这说明什么?是他走了非正常途径才落的户!至于是什么途径我不得而知
现在派出所就希望我们私下协商,但那人是不愿迁的,各种拖延,派出所就踢皮球让我们找物业(物业能管什么?!)。
请教高人这种情况我能做什么?
希望好心的人士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