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意友,是这样的。本人1月18号租的房子,是在一家代理公司租的,押一付三。9月1号我申请转租,代理人让我自己发帖子,这其中被中介骚扰的辛酸泪就不说了,哎。
代理人一直没露面,我们8号搬走后,房子不得不一直空着,直到18号该交下季度房租了,代理人才主动联系我,让我把下季度房租交了,然后他们帮我转租。
肯定不能接受啊~我都没有住了耶,合同说转租提前一个月告知,我已经告知了,他们也不受理。然后对方就说,那还没找到下家,你违约了,押金不退还。我只能默认,就说那找到下家了押金按天退给我们,他没有回应,只说我违约了。
之后,就在第二天,房子租出去了,我打电话说押金是不是要退给我,他直接说不退,你违约了,而且燃气啥也都坏了,天地良心,房子设施我们自费修过几次了。
目前的状况是对方油盐不进,就是死咬我违约,不退押金。我不知道这情况到底算谁的问题,我肯定是希望拿回押金的,但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求助各位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