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条规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在该2天加班的,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3倍支付劳动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所以过年的加班费应该是正常日工资的3倍
请克赛大淫付加班费吧!!!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