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当时去售楼部看的楼层都不太好,只有2-7层,我们当时觉得是开发商把好的楼层都给留着了,于是趁着置业顾问去拿资料的时候翻他的文件夹,果然翻出个25层,回来后就找置业顾问要定这个。但是有两个问题,
一是2-7层每高一层都只涨三四千元,但是25层比低层要贵10万元左右(中间8-24层的价格我并不知道),
二是2-7层都可以团购2万抵5万,但是25层开发商说没有这个活动,单子上写着:该房源为已售房源转让式推荐,无需缴纳团购费,就是没这个活动。算下来总体相当于比低层贵了13万,但是当时想着楼层好还是定了。
现在回头想想感觉好像碰上套路了,昨天在得意请教了一个人,说这种情况是之前那个人有关系,开盘只需要付10w定金,假如房子总价300w,然后开发商那边不备案,等一个月,房子总价320w了那么卖出,直接更改合同名字就好,20万的差价之前买的那个人自己赚了。
我想了想说的有道理,但是也有三点疑问:
一是这样搞开发商岂不是明摆的让利给个人了么,而且不用很大的关系啊,每个置业顾问自己不就可以这样搞么,那不是几十万几十万的赚?
二是我明明是把首付打款到开发商账上(或者是监管账户不记得了)了啊,又不是给的之前买的那人手里,和之前的人没任何接触,难道开发商又把多加的钱退给之前的人?
三是买合同更名的房子需要另外签什么协议吗?假如不需要的话,像这样被人找关系定了,再拿出来加几十万高价卖的时候完全可以不说是合同更名的啊,就说当时没卖出去,为啥要明确告诉你是合同更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