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案而言,如果女方打官司,那方绝对败诉,赔偿没商量
就案而言,如果女方打官司,那方绝对败诉,赔偿没商量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女方提加名显然不合理,男方父母节衣缩食买的房子,凭什么轻易加儿子女朋友的名字?除非是男方自己买的房子,女方提这个要求很合理,Z多就是能不能谈拢的问题。
另外,不能理解女方父母为什么要找小诊所,三万块去大医院完全没问题了,不说很大的医院,至少差不多的也行啊!
女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男方,你不杀伯仁 伯仁却因你而死
内容被自动屏蔽
内容被自动屏蔽
婚前加了名字也没什么意义额,房子他父母买的,如果不幸离婚,到时候也分不到。外地人嫁到深圳本来安全感不高呀,更何况现在离婚率这高,女方家人担心也不无道理,如果是真爱,房子不给,其他方面可以做好一点呀,弥补一下,Z后出了事,没有一点点后悔,一个大活人,就那样了,花一千万能买回别人的健康人生吗,一起两年时间也不短呀
我周围也有类似,女方没结婚什么都不带就要加名字。顶这个男的做的好,加了名字后患无穷
不晓得几老的假帖子了
别的不谈,自己伢都不要。。。有点残忍
我只想到一个词,不作不会死。这个社会很现实,没有那么多爱与不爱,她要加名字,男方不愿意,都没错。加名字这个梗真没必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生了孩子就是为男人付出了一切,难道生孩子不也是为了自己人生更完整?老话说的好,占小便宜吃小亏,占大便宜吃大亏,这个事情完全印证这句话。
一看就是假的,不然早上新闻了
这个南方道德上还是有一定责任的!能帮就帮帮帮吧!沼泽!当她后悔的时候!就应该跟他约法三章!把你不能接受的跟她提出来!逼近是一条生命啊!自己的骨血和自己爱的人!
看到说结婚四五年有儿有女感情稳定再加名字就orz~
对不起九年义务教育!学历有点高咧!
故事有点假
我觉得不管感情深不深,都冒的必要要别个把房子加她的名字,未必就是冲到房子克的离婚的,这种女的我作为女的也不同情。
水猪娃娃发表于 2016-9-22 20:51 感觉是这男的在天涯骗回复
我也觉得好假,
是的是的,这个男的也太看重钱了,居然同意将自已孩子给打了,已经32岁了呀,看来钱真的可以检验太多东西了,两套房子,加紧一套会死呀,真是受不了了,什么不可以商量
我也觉得是段子,而且还带点意淫。
总之遇到这么个女的是,怎么做都是错。如果当时没分开,以后结婚了,有这样的老婆这样的岳父岳母,日子不见得好过,到时候又会有人喷楼主是脑残楼主是SB这种人还结婚是不是瞎了眼。。如果还在一起,只是付赡养费的话,照样会有人骂楼主渣男,做事不负责任。。至于现在这种结果,我觉得如果这一家子都是带着明显的目的跟楼主结婚的话,那现在就是自作自受,不然休息好了还会去祸害别人。反正楼主怎么样都会被喷的,自己做好就行,根本不用在乎别人的看法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