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住江岸一环内的房子是我老公婚前购置,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他贷款,也一直是他的银行卡在按时还款。但由于他上班来回需要近4小时的车程,加上有孩子以后我工作忙,他扛起了家里许多大事小事,非常辛苦and操劳,所以我们现在想要在离他上班比较近的硚口古田买一套二手房,目前的房子租出去以租养贷。但由于手头预算有限,只能首付4成左右,所以只能想到假离婚,房产归他所有。
那么问题来了,一:我再买房,要作为首套房,我们俩需不需要做析产?(如果要做析产,要先把房贷换完,那我们就没钱了呜呜呜) 二:离婚后,想把现在这套三阳路的房子出售,再置换,出售前是否也要析产?是否要换房产证?如果换证了,岂不是变成新证?
(我和老公是外地小孩,是想离婚后,我作为首套房购买一套两居,然后等时机成熟之时,再把现在自住的这套市中心的房子出售,在两居的附近或者同小区置换一套三居,两居给父母,以后他们老了,孩子大了住的近方便相互照应)
求专业人士解答,今天几个中介都跟我说现在离婚都要做析产才有首套房资格,我都要哭晕在厕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