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320了,还是便宜的。。我感觉还是回家一趟便宜。能否帮我打听哈委托公证得多少钱?谢谢啦
另外,
你说那个评估费用,中介收你是5k到6k,后来你自己做只要1k5,是因为中介多收费了?
都320了,还是便宜的。。我感觉还是回家一趟便宜。能否帮我打听哈委托公证得多少钱?谢谢啦
另外,
你说那个评估费用,中介收你是5k到6k,后来你自己做只要1k5,是因为中介多收费了?
我说的320就是委托公证费用啊。
另外,评估担保费中介肯定是收多了。银行有挂钩的评估担保公司,不能保证Z低价,但也是很低的价格了,比中介要便宜一半。
好的,谢谢了!
还是回趟家好了,还可以看看老爸老妈!多谢楼主分享
爱夏天发表于 2013-5-20 20:29 回复 青青筱竹 的帖子这个评估费Z低估计是千分之一,我的1.5自认为已经很低了。对于买房人来说,这个差价 ...
相当于买房来说,千分之1.5和千分之1之间的差额,真不算什么。
只是觉得,评估公司不规范。
评估公司不规范那是肯定的,其成本非常低,评估公司本身有套软件的,去所出售房源去拍照,然后将环境配套等按条件录入平台,系统自动就评估了。
问题是,有些评估公司更便宜但某些银行不认评估结果的。呵呵。只要价格合理这个钱稍微多一点,不多得太多相信一般买房人还是可以接受的吧。
爱夏天发表于 2013-5-23 10:20 回复 青青筱竹 的帖子评估公司不规范那是肯定的,其成本非常低,评估公司本身有套软件的,去所出售房源去 ...
同样是光大银行新华支行认可的担保公司,不知道您跟置顶贴里面的担保公司是否同一家,如果不是同一家,收费不一样,还可以理解,如果是同一家的话,那完全是看人打发,收费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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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借鉴
作为房主,自己想卖房或租房,我不会与任何一家中介签订所谓委托合同,也就是什么独家代理(当然不排除有些人会)。多家中介一般都会免费帮忙推荐看房,真要签订合同那肯定是达成意向之后的事了。中介带去看房前确实要请买方签个字的,作为买方,我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想过除了熟人的中介去另外的 中介办手续,所以你认为我会签真名么?我承认这确实有点不厚道。
参考链接://www.wpbite.com/thread-4467809-2-4.html
从合同法, 刑法.民法 各种法律都是签真名和假名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用笔迹签定就行了。
只能证明你有欺骗对方的本意/
代办手续不收费,签订的合同也只是我们买卖双方的合同,并不涉及中介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链接://www.wpbite.com/thread-4467809-2-4.html
那你找中介做什么?
不收费别人会理你?
记号
本帖Z后由 爱夏天 于 2013-5-27 13:13 编辑
不是很明确地告诉你了么,华中区总经理是我熟人,人家还我人情,特意交代让底下的分店店长(让我任选一家)帮我办的,免费。中介就是义务帮我办的。我也不想欠人家人情,当初是想花钱找其他中介办的,他非要让我在他们那办。我也没想让他们个人给我白跑,是想着给帮我办事的人个人红包的。
我当初要中介办就是自己想着办手续什么的自己不懂,图个省心。这家中介是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只是友情跑腿,这很明确了吧。
不知道你什么意思,这样的事情不常碰到吧。但确实如此。我这几年在工作上帮过他们总经理的忙,他们要给我红包我都没要。他也是想还我人情的。虽然Z后没办好,但我还是感激的。至少交代下面帮我去办了,可能刚好三月份高峰,他们自己店里本身的业务都办不过来,所以对我这块不收费的就不是很上心。
呵。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家呢。我甚至没有问收费标准,反正银行经理说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因为我个人觉得这个价钱不高,已经达到我心理预期,所以也就没问。
本来不想跟你多话的。既然你非要普及法律我也就只好回应了。法律大家都懂,中国从来就是一个法制国家。
真假笔迹鉴定,就去鉴定去吧。既然开始人家就有欺骗本意,在签名时就会刻意不按平时写字习惯。而笔迹鉴定也是以平时写字习惯方式为依据,不要太相信笔迹鉴定。好吧,就算鉴定是同一人,那又怎样。
有没有可能人家去看过那套房了,然后又从网上搜出来真正的房主发的个人房源信息呢。这你要承认吧。而且大多数房源信息你们也就是这样盗窃过来的是吧。要找到同套房源的第一来源并不难。
法院认为,中介公司提供的《看房确认书》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其内容应认定为格式条款。在签订看房确认书前并未对客户讲解详细条款并对违约情况进行说明。且《确认书》中某些条款约定,在严重限制客户的自由交易选择权的同时,明显加重客户的责任,属于条款无效。另外,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约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中介带人看房却并未促成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主张居间服务费,一般都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而且大多数房源信息你们也就是这样盗窃过来的是吧
参考链接://www.wpbit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67809&page=3#pid46217925
我们房源都是自己找来的
有上门登记要卖出的,有熟人朋友要换房的,所以要先卖出。还有离婚分财产,老人去世,子女分家分钱要卖的。
法院认为,中介公司提供的《看房确认书》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其内容应认定为格式条款。在签订看房确认书前并未对客户讲解详细条款并对违约情况进行说明。且《确认书》中某些条款约定,在严重限制客户的自由交易选择权的同时,明显加重客户的责任,属于条款无效。另外,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约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中介带人看房却并未促成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主张居间服务费,一般都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参考链接://www.wpbit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67809&page=3#pid46217925
哈哈,你又代表法院了
既然你认为无效, 那就签真名。 试一下撒
值得学习!
来不想跟你多话的。既然你非要普及法律我也就只好回应了。法律大家都懂,中国从来就是一个法制国家。
真假笔迹鉴定,就去鉴定去吧。既然开始人家就有欺骗本意,在签名时就会刻意不按平时写字习惯。而笔迹鉴定也是以平时写字习惯方式为依据,不要太相信笔迹鉴定。好吧,就算鉴定是同一人,那又怎样
参考链接://www.wpbite.com/thread-4467809-3-1.html
从民事上讲大多数是讲证据的。
另外,你这个什么写假名,很容易被对方 证实。
1 签名 的笔迹9成多可以签定出来。 笔迹签定是重要的司法签定。
2 你到中介公司,那里有摄像头,你也看不到。
3 你跟中介打电话过程,难到不能录音、
4 难道房东不能够把你卖掉?!
严格的讲,房东也违约,但是中介 不找他要违约金,他就会举证你。
中介也可以一起起诉你们两个, 呵呵,他为了脱身,不找他麻烦,就举证你了。 去当证人.
你那点小儿科 ,笑死人
学习
你厉害,你看看我的辛酸史//www.wpbit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78569&page=1&extra=#pid46175728哎,我们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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