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说周六周日是双休,但是规定每月不得少于4天休息时间,后面这个就是出现这个现状的原因了。一些服务性质的工作,越到周末越忙,自然是双休不了了,于是就排休,但是也不给排两天。而且很多商业类生产型公司都单休,那些即便在周六没事的公司,也让员工上着班,即使不出效益,做个什么总结工作也是好的,这样心理才平衡啊,恶性循环。
其实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是有保护的。有些公司苛刻些,但是也不排除有些求职者把工作机会当做临时跳板,本来并不是真心满意工作,却也去上班,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要是有点难度就急着打退堂鼓,新工作还没学会,一边就又物色着更新的工作了。这对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本身都是极大的伤害,浪费了双方的时间精力财力人力。
本帖Z后由 ppjnppjn 于 2010-11-10 23: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