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怀孕,3月开始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但是老公这边已经交满几年了,已经用老公单位的进行了生育就医登记,准备用他这边的报销产检费用,后期9月份的时候我这边是否可以再进行一次生育就医登记,报生产时候的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