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楼主可以请司法人员出面啊~
不给钱楼主可以请司法人员出面啊~
递交了资料,就算停保也可以拿到···?不是吧,我当时就是不想自己连续交几个月的,所以就没办了·
加油会有解决方法的!
你在郊野,我在外省的郊野
可以去劳动局告,你准赢的。但若单位就是不给钱,那就要上法院了,申请强制执行。生育津贴不能换公司领取,因你现在的单位已经给你申报了,这个是没办法的了。
楼主主要的问题在于你的合同马上到期,公司有权力不续签,只用付一个月薪资的赔偿。
这个不算作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只能说点子蛮低,这个时候合同到期,哎~~~~~~
我们是弱势群体
我们单位请产假还扣工资咧,婚假还不给批,尼玛还是正规的事业单位咧。。。。
楼主描述的不是很清楚,目测你胜算大一些,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与我联系
帮顶!
哺乳期内是属于劳动何婷延缓终止的情形之一,这段时间内可以由你选择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不过看现在的情形,继续履行也不现实,干脆一条心谈违法终止的赔偿的好。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单位应该支付给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你的情况,如果你在产假期间单位还是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单位是可以不给你的,然后再来算赔偿,年休假休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要求赔偿,再争取要单位跟你申报失业保险吧
告!一告一个准!
《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虽然根据你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到期,但是由于怀孕这一法定的劳动合同延续事由的出现,只要你不出现流产,胎儿出生后不出现早夭,你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满方才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你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你所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楼主,告它。哺乳期内不能随意解聘。一告一个准的.
确实是的,生活不容易啊
应该赔11个月工资5年?双倍+1个月提前通知金, 那不是要赔天价? 赔下来不用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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